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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7月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通报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
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及区财政局关于实行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月报和通报约谈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1-7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1-7月,全区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3万元、省级资933万元、市级资金2008万元。
1-7月,全区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0个,其中安排产业发展项目3个,投入资金2694万元,占比66.8%;乡村建设行动项目7个,投入资金1340万元,占比33.2%。
二、资金支出情况
1-7月,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累计支出3229.98万元,支出进度80.07%。
(一)按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093万元,累计支出1010.78万元,支出进度92.48%;省级资金933万元,累计支出596.51万元,支出进度63.93%,市级资金2008万元,累计支出1622.69万元,支出进度80.81%。
(二)按使用方向: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694万元,累计支出2402万元,支出进度89.16%;安排乡村建设行动资金1340万元,累计支出827.98万元,支出进度61.79%。
(三)按单位:按单位: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财政衔接资金2739万元,累计支出2433.84万元,支出进度88.86%;安排区乡村振兴局财政衔接资金904万元,累计支出541.63万元,支出进度59.91%;安排区住建局财政衔接资金391万元,累计支出254.51万元,支出进度65.09%。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资金支出质量。请各单位严格把控资金拨付进度,严密跟踪项目实施进度,杜绝“以拨代支”及明显超进度付款,规避衔接资金长时间滞留闲置影响资金效益的情况,切实提高资金支出质量。
(二)加快项目实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加快项目实施,对未支出的项目,要认真查找原因,全力疏通“肠梗阻”,清除制度机制障碍,为衔接资金支出创造良好条件,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三亚市崖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台账
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