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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关于2023年1-9月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通报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
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及区财政局关于实行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月报和通报约谈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1-9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1-9月,全区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3万元、省级资金933万元、市级资金2008万元。
1-9月,全区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0个,其中安排产业发展项目3个,投入资金2694万元,占比66.8%;乡村建设行动项目7个,投入资金1340万元,占比33.2%。
二、资金支出情况
1-9月,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累计支出3312.16万元,支出进度82.11%。
(一)按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093万元,累计支出1024.58万元,支出进度93.74%;省级资金933万元,累计支出596.51万元,支出进度63.93%,市级资金2008万元,累计支出1691.07万元,支出进度84.22%。
(二)按使用方向: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694万元,累计支出2402万元,支出进度89.16%;安排乡村建设行动资金1340万元,累计支出910.16万元,支出进度67.92%。
(三)按单位: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财政衔接资金2739万元,累计支出2446.29万元,支出进度89.31%;安排区乡村振兴局财政衔接资金904万元,累计支出611.36万元,支出进度67.63%;安排区住建局财政衔接资金391万元,累计支出254.51万元,支出进度65.09%。
三、约谈情况
1-9月,未达到省目标进度75%的单位是区乡村振兴局和区住建局。根据资金支出通报约谈制度的规定,我局近期将对区乡村振兴局和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请做好相关准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要全面清理历年来趴窝在村集体或共管账户的资金,确实实施不了的项目资金或项目结余资金要及时盘活,防止资金长期沉淀闲置。对2023年衔接资金实施项目,要加强项目跟踪,强化绩效监控,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较慢的项目,要及时查找项目实施中的“症结”,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注重资金支出质量。加强专户专账监管,严禁通过以拨代支、明显超进度付款等抬高支出进度,严禁将衔接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以及非农项目,严禁挪用衔接资金库款造成“两拖欠”问题。
(三)严格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财政厅等印发了《海南省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琼财农〔2023〕754号),将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列入重点民生专项整治事项,请各单位充分利用对2021-2022年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成果,重点做好查漏补缺,核查区自查、市级复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按要求对2023年产业项目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附件:2023年三亚市崖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台账
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崖财【808号】2023年三亚市崖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台账
(联系人:王祥林;联系电话:8882082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