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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关于2023年1-10月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通报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
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及区财政局关于实行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月报和通报约谈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1-10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1-10月,全区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3万元、省级资金933万元、市级资金2008万元。
1-10月,全区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0个,其中安排产业发展项目3个,投入资金2694万元,占比66.8%;乡村建设行动项目7个,投入资金1340万元,占比33.2%。
二、资金支出情况
1-10月,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累计支出3618.54万元,支出进度89.7%。
(一)按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093万元,累计支出1051.58万元,支出进度96.21%;省级资金933万元,累计支出796.51万元,支出进度85.37%,市级资金2008万元,累计支出1770.44万元,支出进度88.17%。
(二)按使用方向: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694万元,累计支出2653万元,支出进度98.48%;安排乡村建设行动资金1340万元,累计支出965.54万元,支出进度72.06%。
(三)按单位: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财政衔接资金2739万元,累计支出2697.29万元,支出进度89.31%;安排区乡村振兴局财政衔接资金904万元,累计支出666.74万元,支出进度73.75%;安排区住建局财政衔接资金391万元,累计支出254.51万元,支出进度65.09%。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对2023年衔接资金实施项目,要加强项目跟踪,强化绩效监控,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较慢的项目,要及时查找项目实施中的“症结”,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注重资金支出质量。加强专户专账监管,严禁通过以拨代支、明显超进度付款等抬高支出进度,严禁将衔接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以及非农项目,严禁挪用衔接资金库款造成“两拖欠”问题。
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王祥林;联系电话:8882082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