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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关于2023年1-12月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区民族事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及区财政局关于实行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月报和通报约谈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1-12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1-12月,全区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3万元、省级资金933万元、市级资金2008万元。
1-12月,全区共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0个,其中安排产业发展项目3个,投入资金2888.64万元,占比71.61%;乡村建设行动项目7个,投入资金1145.36万元,占比28.39%。
二、资金支出情况
1-12月,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累计支出4034万元,支出进度100%。
(一)按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093万元,累计支出1093万元,支出进度100%;省级资金933万元,累计支出933万元,支出进度100%,市级资金2008万元,累计支出2008万元,支出进度100%。
(二)按使用方向: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888.64万元,累计支出2888.64万元,支出进度100%;安排乡村建设行动资金1145.36万元,累计支出1145.36万元,支出进度100%。
(三)按单位: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财政衔接资金2933.29万元,累计支出2933.29万元,支出进度100%;安排区乡村振兴局财政衔接资金770.89万元,累计支出770.89万元,支出进度100%;安排区住建局财政衔接资金329.83万元,累计支出329.83万元,支出进度100%。
三、有关要求
(一)加快完善2023年项目。全面深入分析总结2023年项目实施情况,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总结经验做法,为做好2024年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扎实推进2024年项目。请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2024年项目要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早见效,以更严的要求、更紧的状态、更实的作风扎实推进2024年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一是加强项目谋划。请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抓紧谋划2024年项目,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入库质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二是及时分配资金。要尽快将提前下达的衔接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确保年度预算一经批复即可执行。三是加快资金支出。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在2024年2月底前全面启动项目实施,并加强跟踪监管,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力争11月底前项目基本完成见效,全年支出进度达到100%。四是规范资金支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琼财农规〔2023〕6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组织化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3〕238号)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合理、合规拨付资金,杜绝超进度拨款,杜绝衔接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附件:2023年三亚市崖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台账
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王祥林;联系电话:8882082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