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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2024年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3期)精神及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崖乡振组〔2024〕5号)文,现将已下达区住建局的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三亚市崖州区北岭村防护栏及路灯亮化工程部分经费50万元调整下达你局,用于崖州区抱古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收到本款后,请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全面落实预算绩效,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强化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滞留,确保资金精准、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请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祥林;联系电话:8882082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