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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关于调剂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 引 号: 32406545-X/2025-0522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4-08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关于调剂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04-08 16:18:38

崖州区财政局

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关于调剂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崖农组〔2025〕5号)文2025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6期)精神,为确保我区财政衔接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将已下达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林业局及区交通运输局的2025年部分中央、省级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合计1189万元调整下达局(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琼财农规〔2023〕6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财〔20211131)、《三亚市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三财〔2022〕543号)、《三亚市财政局等关于<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三财〔2023〕724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琼财农〔2024〕1315号)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及时下达分配资金;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加强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增收。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衔接资金安排要继续优先支持产业发展,确保2025年中央、省级和市级三级财政衔接资金合计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不低于50%。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按照《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琼组通〔2023〕23号)、《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财政局 三亚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组字〔2023〕197号)有关要求使用。

    附件:1.附件1-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表

             2.附件2-绩效目标表

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202548

(联系人:王祥林;联系电话:8820489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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