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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三财建〔2025〕483号)文,现将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救灾补助资金100万元下达你单位,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其中区旅文局30万元、区交通运输局2.2万元、区水务林业局56.8万元、古城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3万元、梅山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8万元)。
收到本款后,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财建〔2020〕868号)等规定要求,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坚决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等。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管理,请各单位填报《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应急管理局汇总9月3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同时,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
2025年9月17日
(联系人:王祥林;联系电话:8882082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