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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发改〔2023〕592号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崖州区保平村基础设施应急修复工程立项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三亚市崖州区保平村基础设施应急修复工程立项的函》(崖住建函〔2023〕846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崖州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252期)、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第170期)精神,同意建设三亚市崖州区保平村基础设施应急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位于三亚市崖州区保平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保平村破损道路进行修复,改并完善雨污水、照明等基础设施,其中扩建道路约726米,新建雨污水管约545米,路灯200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1239.8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五、原批复的崖州发改〔2021〕244号及崖州发改函〔2023〕183号文作废。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市资规局崖州分局。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