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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发改〔2024〕108号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崖州区城西村坝头小组“清洁乡村”项目立项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申请三亚市崖州区城西村坝头小组“清洁乡村”项目立项的函》(崖州农函〔2024〕361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崖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年第77期)精神,同意建设三亚市崖州区城西村坝头小组“清洁乡村”项目。项目建设位于三亚市崖州区城西坝头小组。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对村内破损道路修建沥青路面约1400㎡;村内原有计划修建沥青路面的水泥道路铺设沥青路面约1200㎡;村内在原有路灯基础之上修建路灯约60盏;村内排水沟盖板更换;村口段路面病害处理约250㎡;村口桥面铺设沥青面层约240㎡;村内新建交通设施及村内综合环境整治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环境整治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与百镇千村人居环境资金。
四、请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市资规局崖州分局。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