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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发改〔2025〕9号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崖州区梅山烈士陵园改扩建与提升(三园合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报来《关于申请三亚市崖州区梅山烈士陵园改扩建与提升(三园合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崖退役军人函〔2025〕15号)及附件收悉,经委托海南长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并根据出具的评估报告(长屿评估〔2025〕010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三亚市崖州区梅山烈士陵园改扩建与提升(三园合一)项目。项目建设位于三亚市崖州区梅山老区革命
烈士陵园。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烈士陵园整体环境景观改造提升:烈士陵园整体环境景观改造提升建设规模约为63687.89平方米,其中包含瞻仰大道地面提升、主轴两侧景观提升、增加雕塑及小品、增加水景、增加生态停车位、修整原有植被绿化等。2.新建革命烈士纪念馆:革命烈士纪念馆定位为事件型、市级纪念馆,新建建筑面积约为8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以及相关设施配套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449.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155.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28.03万元,基本预备费644.15万元;(农转用)用地有偿使用费122.67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18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环境保护和节能方案、招投标方案等。
五、项目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执行。
六、请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
七、请按照评估报告的建议推进项目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合规有序地推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有关规定,使用土地、林地等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执行。
其他事宜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