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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发改〔2025〕80号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人社综合服务大厅装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来《关于申请新人社综合服务大厅装修工程立项的函》(崖人社函〔2025〕11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61期)精神,同意建设新人社综合服务大厅装修工程。项目建设位于崖州区政务中心东侧一楼大厅。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对崖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一楼大厅进行装修改造为新人社综合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面积约408平方米;设置社保、就业、医保公共服务窗口、办公室、就业驿站办公室、劳动人事调解争议室等服务功能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以及相关设施配套工程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75.7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项目建设各功能用房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标准>的通知》(琼财评〔2024〕1201号)要求执行。
五、请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市资规局崖州分局。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