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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发改〔2025〕82号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崖州区坝头村和美乡村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申请三亚市崖州区坝头村和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崖州农函〔2025〕27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崖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三届第99期)精神,同意建设三亚市崖州区坝头村和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建设位于三亚市崖州区坝头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村庄内布置12处消防报警及灭火器;利用现状闲置用地,改造为室外应急避难场地,平时兼做村民休闲广场,配建6车位停车场一处;利用现状闲置村集体用房,改扩建为村民活动中心,并进行适老化改造;在村南增设光伏感应分类垃圾箱1处。主要建设内容为配置消防系统,改造应急避难场所、村民活动中心等相关设施配套工程。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15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资金。
四、为落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有关要求,建议该项目按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
五、请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市资规局崖州分局。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