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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发改〔2025〕84号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宁远河北干渠(坡田洋段)南繁基地周边灌排设施项目立项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申请宁远河北干渠(坡田洋段)南繁基地周边灌排设施项目立项的函》(崖州农函〔2025〕283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崖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三届第99期)精神,同意建设宁远河北干渠(坡田洋段)南繁基地周边灌排设施项目。项目建设位于三亚市崖州区坡田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对土沟硬化衬砌4条,总长约569m,采用格槟石笼生态沟;维修清淤原有U80型槽排沟2条,总长约473m;拆除重建机耕桥一座;土地平整约3.25亩。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126.7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
四、为落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有关要求,建议该项目按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
五、请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市资规局崖州分局。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