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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水务林业局关于三亚市崖州区三公里村波罗河中上游段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崖农组〔2025〕1号)文件,从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345万元,用于崖州区三公里村波罗河中上游段整治工程建设。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三亚市崖州区三公里村波罗河中上游段整治工程位于三亚市崖州区三公里村委会,距三亚市约50km。
三公里村委会是位于崖州区西北方向,距城区约13km,北与乐东县千家镇隔山相望,南与盐灶村相邻,西与凤岭村相接,东与海棠村相邻,行政管理面积15平方公里,处于崖州与乐东县交汇处,辖5个自然村,下设7个村民小组,分别是主村三个组,太策村(组),望海村(组)凤上村(组),坡家村(组),总户数310户,总人口1648人,其中非农业户口15人,流动人口97人。耕地总面积约1577亩,三公里村是以纯农业生产收入为主的农业村庄。
三公里村委会境内波罗河现状中上游村庄段,集雨面积约为2.10km2。现状波罗河下游段已整治硬化,中上游村庄段河段未进行整治,现状河道灌木杂草丛生,河岸两侧参差不齐,塌方掩埋河道,导致现状河道过流断面缩窄,排水不畅,汛期时,周边居民及作物常受淹。为保障波罗河沿线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河道滨水生活价值,改善河道水质及生态系统,对三公里村委会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依据《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农〔2021〕1131号)等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和严格管理资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乡村振兴。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崖州区三公里村波罗河中上游段整治工程
(二)实施地点
三亚市崖州区三公里村委会境内
(三)实施(业主)单位
三亚市崖州区水务林业局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结合下游已整治河段,整治中上游段现状河道长约650m。①河道整治宽约4.50m,长约550m采用混凝土挡墙护岸、长约100m采用生态格宾植草护岸,宽约4.50m;②新建河岸C级安全防护栏1300m;③拆除重建交通桥2座;④配套相应建筑物等。
(五)绩效目标。
整治河道长约650.00m,建设河岸安全护栏、交通桥2座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排涝问题,保障当地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区水务林业局李人奎
(七)受益对象(人数):三公里村集体(310户1577人,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7户24人)。
(八)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其他
四、项目实施组织管理
(一)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做好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做好工程记录表或监督日志的记录;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村要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做好巡视。
(二)进度控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工期要求,合理安排进度。
(三)投资控制。执行工程款预拨、决算、报账制度,严格预拨程序和手续,严禁挪用项目资金。
(四)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六)风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和培训。
(七)资金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程序和适用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农〔2021〕1131号)、《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执行。实行专门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依据建设内容认真编制财务计划,严格资金的支出,增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接受崖州区的监督、检查。
(八)做好材料归档管理。崖州区水务林业局要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以备检查验收。
三亚市崖州区水务林业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