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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六项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 索 引 号:32405577-X/2022-0015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崖州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6-22
  • 发文字号:崖教〔2022〕194号
  • 发布日期:2022-06-2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六项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24 11:44:40

崖州区教育局

三亚市崖州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六项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区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校外培训机构:

为积极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双减”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于2022年春季学期末对全区中小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本学期落实“六项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自查阶段(2022年6月23日前)

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需于6月23日前完成本学校落实“六项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台账梳理及自查工作,其中学校需完成附件1自查部分自评分及台账备查,校外培训机构需完成附件2自查部分自评分及台账备查,由学校(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及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学校完成自查工作及台账准备后,要通知本学校责任督学到学校开展实地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完成自查及台账准备后,由区教育局实地检查。

(二)到校(机构)检查阶段(2022年6月24日-7月1日)

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需于期间到所负责的学校对该校“六项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由区教育局现场考核)。通过逐一对照学校梳理的台账,走访学生等形式,完成附件1的督学评分部分,并在表上签字确认后由责任督学报送至区教育局督导审计办。

(三)复核阶段(2022年7月3日至7月7日)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自评情况及责任督学评价情况,结合实际到各学校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方式为听取学校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

二、工作要求

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区责任督学要充分认识“双减”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梳理、自评及迎检工作。如区教育局复核阶段发现对“六项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肃通报问责。

附件:附件1:六项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评分表

      附件2: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双减工作情况检查评分表


三亚市崖州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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