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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崖州湾科技城市民健身中心
停业整改的通知
奥飞城市运营管理(三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8月31日到崖州湾科技城市民健身中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发现以下问题:
一、发现隐患。(一)你公司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未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三)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四)电梯未按要求检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根据《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第四条第十二项“未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未明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的”,第十四项“体育场所及设备设施未通过验收,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或超过使用年限未经专业机构鉴定仍在使用的”判定发现问题中第(一)、(二)、(四)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请贵公司按要求停业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特此通知。
三亚市崖州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