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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农〔2021〕179号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1年饲料兽药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畜牧办、各村级动物防疫员:
为切实加强我区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饲料兽药、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行为,促进全区畜禽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局制定了《三亚市崖州区2021年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9日
三亚市崖州区2021年饲料兽药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饲料兽药、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行为,促进全区畜禽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三农﹝2021﹞272号)和我市202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门店切实承担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对辖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检查率达到100%。有效遏制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巩固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管成效,健全完善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使饲料兽药产品更加安全有效,门店经营更加规范有序,饲料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
二、组织领导
成立崖州区2021年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组长:张怀良
副组长:欧金酉、曹子芳
成员:石廷乐、廖树鹤、各片区防疫组长
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曹子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饲料环节整治
1.严格饲料行政许可程序。严把准入门槛,坚决淘汰不合格门店,净化市场秩序。
2.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发现问题严厉查处。
(二)兽药环节整治
1.加强兽药经营门店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兽药经营门店开展全面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记录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
2.重点查处禁用兽药。凡未经农业农村部批准使用的兽药、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农村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的兽药广告。
3.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4.加强兽用抗菌药物整治。逐步完善执业兽医师制度,促进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
(三)养殖环节整治
1.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养殖情况。摸清规模养殖场(户)的底数,登记造册;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具体的监管人员,强化对规模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进货台账记录。
2.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与养殖场(户)签订安全质量承诺书,禁止使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食药品以及明令禁用的食药品饲喂畜禽。
3.加强养殖场(户)饲料、用药安全监管。加大抽检、巡查和指导工作力度,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饲料和用药记录制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等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违法行为以及直接使用原料药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弃乳期等有关规定。
四、时间安排
本次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专整治行动2021年5月20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行动期间,各片区防疫小组须于每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进行整理,报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办归档以备待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整治成效。各工作组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实施好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饲料兽药质量安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无小事,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亲自督促,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工作组要切实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商沟通,发现违法问题及时移交,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附件:1.养殖场检查登记表
2.饲料兽药门店检查登记表
3.饲料兽药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