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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崖州区2023年度生产发展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32404614-4/2023-051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3-12-28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崖州区2023年度生产发展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12-28 09:15:03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崖州农〔2023256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崖州区2023年度生产发展奖励项目实施方案》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乡村振兴工作队,各村(居)委会:

《崖州区2023年度生产发展奖励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印发


崖州区2023年度生产发展奖励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激发脱贫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精气神”,鼓励和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家庭积极发展生产,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确保不松劲、不跑偏,继续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以促进农民增收为导向,以产业帮扶为着力点,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确保完成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比上一年度增加11%目标任务。

二、奖励对象和统计周期及依据

(一)奖励对象

1.相对稳定脱贫户、监测户

崖州区2023年度相对稳定脱贫户监测户家庭经营纯收入(不含加入经营主体的分红收入)当年达到 4000元(含)-8000元的每户奖励1000元、8000元(含)-12000元的每户奖励2000元、12000元(含)以上的每户奖励3000元用于发展生产。

2.稳定脱贫户

崖州区2023年度稳定脱贫户家庭经营纯收入(不含加入经营主体的分红收入)当年达到4000元(含)以上的每户奖励1000元用于发展生产。

(二)统计周期及依据

脱贫户监测户)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统计周期以2023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测算表为准(计算时间为:2022101日至2023831日,共计11个月),不含加入经营主体的分红收入。

三、资金来源

相对稳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奖励资金从衔接资金中安排;稳定脱贫户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四、项目实施期限

202210月至20239月。

、奖励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及核实(2023年9月1日至10日)。帮扶联系人指导符合奖励申请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填写《崖州区脱贫户监测户)2023年度生产发展奖励申请表》,并附上2023年度收入确认表复印件、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帮扶联系人核实、村委会复核后,97日前帮扶联系人将申请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由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后报区乡村振兴局复核。同时,各帮扶派出单位安排专人填写本单位《崖州区脱贫户监测户)2023年度生产发展奖励申请汇总表》,于97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公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0日)。区农业农村局、各村()委会、各村小组将拟奖励人员信息同时在区政府公示栏、村委会公示栏、村小组公示栏及“崖州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以正式文件上报区政府。

(三)发放2023年9月底前)。经区政府审批后,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社保卡”账号将生产奖励金直补到脱贫户监测户)账户。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政府统筹,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沟通交流,通力协作,认真抓好奖励政策落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生产奖励政策解释工作,指导帮扶联系人做好脱贫户监测户)家庭经营纯收入核算统计,审核脱贫户监测户)申报材料。各帮扶联系人要积极发动符合申请条件脱贫户监测户)申报奖励,指导脱贫户监测户)填写生产奖励资金申请表,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线上线下保持一致。各相关帮扶派出单位要严格实施奖励申报、信息核查等流程,确保生产奖励资金发放精准。

(二)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区财政局要及时统筹安排奖励资金,确保奖励资金保障到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区审计局要加强奖励资金审计审查;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奖励资金监督,对骗取、节流、克扣和挪用生产奖励资金的行为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乡村振兴局要指导各帮扶联系人、各村(居)委会、各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奖励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户脱贫户监测户)知晓奖励政策,鼓励和发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积极申报奖励,激发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生产积极性,塑造勤劳致富的先进典型,营造脱贫致富良好氛围,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脱贫户监测户)的可持续稳定增收。

附件:附件1:崖州区脱贫户(监测户)2023年度生产发展奖励申请表

     附件2:崖州区脱贫户(监测户)2023年度生产发展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3:崖州区2023年度收入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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