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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MB168802-X/2024-0518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2024-06-03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6-03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4-06-03 15:57:01

崖州区乡村振兴局

乡振组20249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4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三亚市崖州区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代)

  2024年6月3日


三亚市崖州区2024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4〕84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2万元(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为加快我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发挥衔接资金效益,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依据《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农〔2021〕1131号)等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和严格管理资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带动脱贫人员持续增收,实现乡村振兴。

二、资金分配计划

计划安排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182万元,重点支持我区产业发展和抱古村乡村建设行动。现编制《三亚市崖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业发展(生产项目)

1.计划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第二批)149万元用于崖州区仕泓农业科技循环产业综合体项目(二期),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购买鸡舍鸡蛋分级设备一套,主要安装在蛋库里,对鸡蛋进行生产分拣喷码等。受益村为抱古村、海棠村、盐灶村、镇海村四个村。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三亚仕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

(二)乡村建设行动(农村基础设施)

2.计划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第二批)33万元用于崖州区抱古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对全村道路总长约7.2KM的原混凝土路面进行凿毛清理、铺设沥青混凝土。

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业主(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尽职履责,全过程组织做好项目的规划、筛选、实施、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协调合作产业项目安排本村困难群众务工,按要求用好本村产业合作项目收益。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农〔2021〕113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文件要求,落实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与企业合作的产业资金,按要求设立监管(共管)银行账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要做好项目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资料要及时收集,确保项目归档资料能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要主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出现资金支出进度滞后局面。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四)落实资金后续保障。计划安排的项目,如建设资金不足,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区财政局申请,区财政局予以优先统筹安排。

附件:三亚市崖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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