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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崖州区赤草村牛腊水库下游路至三组垃圾场路灯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614-4/2025-0522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4-10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崖州区赤草村牛腊水库下游路至三组垃圾场路灯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4-10 15:33:53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崖州区赤草村牛腊水库下游路至三组垃圾场路灯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崖农组〔20251)及《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崖农组5)文件,从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中安排142万元,用于崖州区赤草村牛腊水库下游路至三组垃圾场路灯项目建设。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崖州区赤草村牛腊水库下游路至三组垃圾场路灯项目位于三亚市崖州区赤草村境内,村内道路已经硬板化,夜间村民出入频率提高,但赤草村干道及村内未设置照明路灯,村民夜间出行不便,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依据《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农〔20211131号)等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和严格管理资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乡村振兴。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崖州区赤草村牛腊水库下游路至三组垃圾场路灯项目

(二)实施地点

三亚市崖州区赤草村委会境内

(三)实施(业主)单位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崖州区赤草村牛腊水库下游路至三组垃圾场路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照明路灯154盏;(2)新建配电箱与计量箱各6套及其相应配套设施。设计照明功率密度为0.4W/,平均照度值:751x(维特值),照度均匀度:0.3,灯具的维护系数:0.7

(四)绩效目标。

改善赤草村村民夜间出行安全问题,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当地农业的生产和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五)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局 阳超

(六)受益对象(人数):赤草村村民5402487人,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15496人。

  (七)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其他

四、项目实施组织管理

(一)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做好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做好工程记录表或监督日志的记录;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村要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做好巡视。

(二)进度控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工期要求,合理安排进度。
  (三)投资控制。执行工程款预拨、决算、报账制度,严格预拨程序和手续,严禁挪用项目资金。
  (四)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六)风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和培训。

(七)资金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程序和适用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农〔202111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实行专门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依据建设内容认真编制财务计划,严格资金的支出,增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接受崖州区的监督、检查。

(八)做好材料归档管理。崖州区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以备检查验收。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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