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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农组〔2025〕12号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市级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
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5年7月21日
(联系人:陈雪圣,联系电话:18084664346)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市级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
调整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发挥衔接资金效益,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及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及时推进,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其《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及其《补充通知》(琼财农规〔2023〕6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琼财农〔2024〕1315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财〔2021〕1131号)及其《补充通知》(三财〔2023〕724号)、《三亚市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三财〔2022〕543号)等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和严格管理资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带动脱贫人员持续增收,实现乡村振兴。
二、资金调整
三亚市财政局分两批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42万元(其中提前批3858万元,第二批584万元)。现就三亚市崖州区公共保鲜冷藏库项目涉及衔接资金1234万元(其中提前批衔接资金800万元,第二批衔接资金434万元)调整如下(详情见附件1):
三亚市崖州区公共保鲜冷藏库项目调出中央、省市级衔接资金123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441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03万元,市级衔接资金390万元)至崖州区仕泓农业科技循环产业综合体项目(扩建),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规模:购买第四、第五栋30万羽蛋鸡舍养殖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
受益村集体是抱古村、北岭村、赤草村、凤岭村等29个村(社区)委会。安排到各村(社区)委会的具体资金数量见附件3。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三亚仕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
三、资金使用要求
(一)区财政局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将资金调整到位。各相关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实施。
(二)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在建项目,如资金调整后仍存在资金缺口的,可及时向区财政局申请,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区级配套资金。
附件:1.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表202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