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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调解之星”评选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32406528-1/2021-0002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1-04-08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1-04-0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调解之星”评选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 2021-04-08 09:24:23

崖州区司法局

                          

三亚市崖州区司法局

司法行政系统“调解之星”评选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人民调解员工作活力,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争先创优、开拓进取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调解之星”评选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调解之星”评选活动,引导全区人民调解员积极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基层司法行政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掀起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让创先争优成为崖州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风尚。同时,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以及特色亮点工作的开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崖州区司法行政工作崭新局面。

二、评选名额

每年度评选“调解之星”1名。

三、评选范围与条件

评选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各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

评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认真履职,恪尽职守。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较强的政策、法律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丰富的调处工作经验,善于调处矛盾纠纷。

3.勇于创新,善于积累和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理论的研究、发展和丰富实践作出显著成绩。

4.服务热情,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当地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调解案件多、快、好,当事人满意,调处后未出现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5.调处矛盾纠纷成效显著,有具有一定影响的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的典型案例;调解(和解)协议,无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方)的合法权益内容。调解卷宗制作规范,调解文书表述准确。

四、评选方式

区司法行政系统“调解之星”采取调委会推荐方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召开会议讨论人选并上报区司法局,经局党组召开会议审定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三亚市崖州区司法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传贺;联系电话:8803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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