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文件
  • 标    题: 崖州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宗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纠纷
  • 索 引 号: 32406528-1/2025-0508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5-07-1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7-1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崖州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宗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纠纷

更新时间: 2025-07-11 09:18:54

崖州区司法局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期,崖州区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为市民争取应有的赔偿,有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崖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宗纠纷。来访人吴某平向调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其受雇于赵某科,在崖州区某某村进行工作。2025年6月1日上午,吴某平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右手受伤。赵某科支付了治疗费用,治疗后吴某平向赵某科提出要求赔偿后期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赵某科认为已经将吴某平治疗费用支付完毕,后期赔偿要求存在不合理性,产生纠纷,现希望区调解委员会介入协调,妥善解决该纠纷。

    用心劝导 化解矛盾

    调解员受理该纠纷后,立即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基本情况,并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区社工部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我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分析诉讼可能带来的风险和代价,结合类似案例,向双方阐明了法律责任的界限,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申请人赵某科同意赔偿给申请人吴某平后期治疗、误工等费用共计3万元,付款方式: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赵某科每月30日前付5千元直至付清3万元,吴某平表示同意接受。双方已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书并申请司法确认,调解成功,此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人民调解如同社会和谐的润滑剂,以公正、高效、便捷的特点,为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一条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更具人情味的解决之道。崖州区专职调解员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用调解方式化解群众身边的纠纷,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网

主办: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49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5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