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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崖州区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307-9/2019-0012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机关: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7-02
  • 发文字号:崖州府〔2019〕70号
  • 发布日期:2019-07-0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崖州区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7-02 10:29:36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崖州区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

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

《崖州区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201972

(此件主动公开)

崖州区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对原崖城镇遗留的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统计清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崖州区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原崖城镇遗留的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部署

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冯强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殷光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孙涛涛区政府副区长

符春江区政府副区长

员:康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欧阳震区政府主任

唐心润区财政局局长

刘智东区发改委主任

孙波区审计局局长

邵东方区司法局局长

谭诗琪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怀良区海水局局长

崖州国土分局局长

崖州规划分局局长

蔡尔文市公安局崖州分局副局长

邢华魁崖城检察室主任

钟海坚崖城法庭副庭长

徐样楷区住建局局长

黄小燕区档案管理中心副主任

桂德福区国资公司总经理

各村(社区)、南滨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崖州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国有资产清查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涛涛兼任,副主任由欧阳震、唐心润兼任,组成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二、任务分工

(一)情况摸排。根据区城划分,成立保港、梅山、崖城三个片区工作组,具体为:

保港工作组,组长:殷光标,成员:颜广弟、周启孟、陈儒维,资料员:韩芳雪。负责保港片区内国有资产的登记、清理和录入等工作。

梅山工作组,组长:孙涛涛,成员:陈辉、张寿钦、俞承明,资料员:林夏,负责梅山片区内国有资产的登记、清理和录入等工作。

崖城工作组,组长:符春江,成员:邵东方、张之山、林新智,资料员:卢家兰,负责崖城片区内国有资产的登记、清理和录入等工作。

资料工作组,组长:桂德福,成员:林夏、韩芳雪、卢家兰、张哲民。主要负责对三个片区工作组报送的材料进行信息录入、清理。

(二)清查核实。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崖州国土分局、区海水局、区住建局、区档案管理中心、区国资公司配合,主要负责对三个片区工作组报送的材料进行归纳整理、分类汇总、核实统计。并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三)分类处置。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崖州规划分局、区国资公司、区政府法律顾问配合,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帐表、帐卡,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国有资产性质进行分类处置。

(四)宣传教育及纠纷调解。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各村(社区)、南滨居、市公安局崖州分局、区国资公司、崖城检察室、崖城法庭梅山办事处配合。主要负责开展宣传教育,说明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意义,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及时调解处理清查工作中出现的纠纷、上访问题。

(五)沟通协调及后勤保障。由区国资公司牵头,主要负责清查工作过程中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负责清查工作所需要的车辆、经费。

三、重点清查内容

2015年1月2日以前原崖城镇人民政府管理的社队企业以及被承包的土地、农场、厂房、车辆等国有资产。

四、工作步骤

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摸底阶段(20197月10日—2019715日)广泛宣传,印发公告,发动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和有关情况,对区域内国有资产底数进行摸排。

(二)核实阶段(20197月16日—20198月15日)对收集的材料进行统计、复核、验证。

(三)处置阶段(20198月16日—2019930日)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和区委常委会审定,最终形成处置办法,交由区国有资产管理开发公司进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缜密布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密切配合清查小组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清查工作中要严明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在清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要对清查出来的国有资产纳入正常管理渠道,确保发挥效益。

(三)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资产管理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帐表、帐卡等完备的管理方法,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有效,真正做到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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