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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生产发展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307-9/2020-0019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崖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
  • 成文日期:2020-04-03
  • 发文字号:崖脱贫指〔2020〕3号
  • 发布日期:2020-04-03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生产发展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4-03 12:12:37

崖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

崖脱贫指〔20203

三亚市崖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生产发展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各村(居、社区):

《三亚市崖州区生产发展奖励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三亚市崖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2020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亚市崖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代章)

2020318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崖州区生产发展奖励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琼发〔2018〕15号)及《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8〕192号)文件精神,依据《三亚市崖州区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崖州开〔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增加建档立卡对象收入主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原则,切实强化“造血功能”,大力实施脱贫攻坚“以奖代补”政策,激发建档立卡户发展内生动力,鼓励建档立卡户通过自我劳动实现脱贫致富,改变建档立卡户“等、靠、要”思想,巩固提升我区脱贫攻坚建设成果,切实提高建档立卡户获得感,促进建档立卡户稳定增收奔小康。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产业脱贫攻坚“以奖代补”政策,确保我区具备自我发展经营性产业生产经营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劳动技能有较大提升,主动参与劳动生产经营的意识显著增强,增收能力进一步提高,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脱贫成效进一步巩固发展。确保建档立卡户通过自我发展种养及其他产业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增收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原则。各相关帮扶责任单位、

各村(居)委会及脱贫攻坚中队、各帮扶责任人要明确自身职责,以奖励政策激励建档立卡户自我发展经营性产业为目标,紧盯建档立卡户发展需求,引导建档立卡户通过多种方式自我发展经营性产业,加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培育和巩固建档立卡户家庭稳定增收途径。

——坚持应奖尽奖、鼓励生产原则。充分尊重建档立卡户发展自我经营性产业的主体地位,通过排查核实自我经营性产业发展家庭纯收入达到奖励标准的建档立卡户给予政策奖励,做到应奖尽奖,一方面帮助其继续巩固家庭自我产业发展规模提高经营收入,另一方面发挥典型作用激励建档立卡户勤劳致富的主动性,引导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提升我区建档立卡户的可支配收入水平。

——坚持高效监管、精准施策原则。各相关帮扶责任单位、

各村(居)委会及脱贫攻坚中队、各帮扶责任人要按照流程认真开展生产奖励政策实施工作,严格把关建档立卡户生产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佐证齐全。按照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精准核实、精准发放,充分调动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户的内生发展动力,有效扶持建档立卡户继续壮大发展家庭自我经营性产业。

三、奖励对象和统计周期及依据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2019年度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不含加入经营主体的分红收入)达4000元以上(含4000元)的建档立卡户(含南滨居脱贫户)。

(二)统计周期及依据。

建档立卡户年度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统计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建档立卡户所获得的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不含加入经营主体的分红收入)。统计收入依据为《扶贫手册》中2019年度收入确认表。

四、奖励标准和资金来源

奖励标准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户,用于发展生产。奖励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五、项目实施期限

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

六、奖励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及核实。建档立卡户根据2019年度家庭经营性纯收入情况提出申请,在帮扶责任人指导下填写《三亚市崖州区建档立卡户2019年度生产发展奖励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中2019年度收入确认表复印件、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扶贫办联合村脱贫攻坚中队村委会、帮扶责任人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各相关帮扶责任单位负责填报本单位《三亚市崖州区建档立卡户2019年度生产发展奖励申请汇总表》区农业农村局。

(二)公示。区级和村级(村委会及村小组)将拟奖励人员信息同时公示(公示10天)。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以正式文件上报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

(三)发放。经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审批后,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银行卡)账号将生产奖励金直补到贫困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由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统筹,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协调各相关帮扶单位、各相关村(居)委会、各相关村脱贫攻坚中队落实各项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联合区扶贫办负责做好指导建档立卡户家庭经营性纯收入核算统计,审核贫困户申报材料。各帮扶责任人要认真指导建档立卡户填写生产奖励资金申请表,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线上线下一致。各相关帮扶单位要严格实施奖励申报、信息核查、公示公告和资金拨付等流程,确保生产奖励资金发放精准。

(二)严格纪律要求。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强化生产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力度;区审计局要负责该生产奖励资金审计;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将生产奖励政策实施情况作为考核各相关帮扶单位年度扶贫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区纪检监察严格按照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制度,对骗取、节流、克扣和挪用生产奖励资金的行为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引导。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全体帮扶责任人要采取微信工作群或公众号、区村两级公示栏、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宣传服务工作,将生产发展奖励政策宣传到每一户贫困户,鼓励要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积极申报,激发建档立卡户的积极性、创造性,塑造勤劳致富的先进典型,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有效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稳定增收。

附件:

附件1:三亚市崖州区建档立卡户2019年度生产发展奖励申请表

附件2:三亚市崖州区建档立卡户2019年度生产发展奖励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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