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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崖州区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已经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2020年度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三亚市崖州区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
资金分配方案
三亚市崖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0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湘军,联系电话:88845925)
三亚市崖州区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0〕73号)文件精神,三亚市下达我区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共16万元。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为加快项目落地,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金分配
此次下达补助资金16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区扶贫办。安排抗疫情执勤公益岗位补贴1.416万元。
(二)区农业农村局。安排贫困劳动力农业技能培训经费7.13万元。
(三)区人社局。安排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7.454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一)下达的资金要围绕我区脱贫攻坚实际需要,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统筹使用,补齐脱贫攻坚短板,不得用于非扶贫任务和项目、偿还债务或垫资、安排工作经费等方面。区扶贫办、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实际,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2020年内完成支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区财政局对脱贫攻坚补助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项目管理,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及时纠正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的问题;加强脱贫攻坚补助资金和项目实施的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三)区扶贫办要指导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将脱贫攻坚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纳入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
(四)区扶贫办、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要求,脱贫攻坚补助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