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计划规划
  • 标    题: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崖州区2019-2020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307-9/2020-0018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12-02
  • 发文字号:崖州府办〔2019〕166号
  • 发布日期:2019-12-0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崖州区2019-2020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2-02 09:52:34

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

崖州区2019-2020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崖州区2019-2020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根据各年统计,每到冬春季节,受外来污染物传输、气象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等因素影响全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今年9月我市已出现3天轻度污染天气(AQI指数>100),距超过优良天数比例的考核目标仅差1天,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为控制我市总体空气质量,做好我区今冬明春大气防治工作,现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生态文明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二次全会中关于《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的精神,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打赢蓝天保卫攻坚战。

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控空气质量

(一)加大对秸秆焚烧的监督

现正值冬季瓜菜种植季节,秸秆焚烧现象严重,各部门及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应对,按照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源头控制、巡查报告、快速处理、协作配合、依法追责”的原则,通过巡查、劝导、制止、报告、责令改正、处罚等措施对焚烧秸秆、垃圾行为予以防控与处置。将村庄周边、山林区、海岸线、动车站、辖区内高速路两边、南山寺和大小洞天两处景点及周边设为重点监管区域,实现全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1.建立秸秆、垃圾焚烧举报和巡查制度,组织对我区重点交通干线、动车站周围、林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驻守、巡查和值班。巡查人员按照巡查制度规定的时段和责任区域开展巡查,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应当包含巡查时间、人员、路线、巡查结果等信息;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应及时制止、上报并采取摄像、照相等方式取证。以村(居)委会为单元建立网格,由各村(居)委会派专人负责秸秆、垃圾禁烧巡查。各驻村单位要积极配合各村(居)委会的检查,做好网格化的管理。(责任单位:区各村(居)委会)

2.接到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投诉举报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核查,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加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1.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封闭式管理,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露土要采用安全网遮盖、进行洒水压尘、使用高效洗轮机和防尘墩、道路裸地硬化等烟尘控制措施纳入建设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工地出口必须设置高压冲洗设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所有驶出车辆都要进行冲洗,严禁携带扬尘及泥土出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控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预算经费,并在合同订立时依法明确对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的具体要求。确保管理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道路作业时要采取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止道路二次扬尘污染,强化道路洒水降尘措施,增加洒水频次和范围;进一步加大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力度,积极推进我区绿地建设;加强对城区非法售沙点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区园林环卫所、区海洋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加强工矿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推行采石厂碎石全过程封闭式运行,控制粉尘排放;重点对大出水采石场进行监管,成立专门监管人员,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污染情况,区城管局需做好对大出水出入车辆的检查。加强辖区内混凝土搅拌厂等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督促所有企业实现堆密闭,生产过程封闭运行等举措降低扬尘污染。海水局要加强对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点的巡查频率,如有发现立即依法取缔。(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崖州国土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海洋水务局)

4、加强营运车辆的管理,所有运送水泥、沙土等材料的大卡车,在运送过程中,要做好防盖、防遗撒措施,严禁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车辆上路要尽量避免造成尘土飞扬;加强对泥头车等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查处。(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崖州交警支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严查行驶车辆“冒黑烟”现象,积极应对群众对行驶中冒黑烟车辆的投诉。加快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和老旧车辆,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定期强制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落实常规工作部署。(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崖州交警支队)

(四)严格控制城市油烟污染

推进我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无组织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加强巡查,严格制止露天烧烤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加强船舶污染治理

严格控制船舶燃油质量,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燃油、未规定留存燃油供应单证和样品、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船舶防止空气污染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船舶燃油质量达到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的要求。(责任单位:区海洋水务局)

(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推广应用病虫除害绿色防控技术和耕地地力保育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严禁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非环保乳油型农药,按期逐步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使用过程中氨的排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七)加大烟花爆竹管控

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管控,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如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的相关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大巡查力度,严禁任何人在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如因燃放烟花爆竹使得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崖州公安分局要依法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崖州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重视并行动起来。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责制定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各责任单位务必于201912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下一年计划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联系电话:88822982)。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通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企业治理责任

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49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5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