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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307-9/2020-003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0-02-22
  • 发文字号:崖州府办〔2020〕24号
  • 发布日期:2020-02-23
  •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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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力说明: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2-23 11:17:49

崖州府办〔2020〕24号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崖州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崖州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统筹三亚市崖州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探索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城市管理理念和建设模式,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9222)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三亚市固体废物产生和管理现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针,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抓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围绕“世界一流滨海旅游城市”的发展目标,推动形成针对旅游和常住人口的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促进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构建生态文明的旅游文化,打造“无废城市”建设的宣传窗口城市。

二、阶段目标

(一)启动建设阶段(2019年-2020年)。“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固体废物处理基础设施和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细胞工程和宣传工作全面开展,“无废理念”得到普遍推行。

(二)持续推进阶段(2020年-2025年)。相关工作持续推进,“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全域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无废城市”试点细胞工程的建设模式和经验,不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群众满意程度和国际知名度。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5年-2030年)。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污染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协同发展,成为展示美丽中国建设的靓丽名片。

三、主要指标

2020年底,“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基本建成,落实酒店、旅游景区、商场、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固体废物减量实施细则,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公众的责任意识,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得到良好普及,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趋零增长;基本建成循环经济产业园和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25%,再生资源等高效回收利用;建立长效宣传教育机制,将“无废城市”理念融入城市旅游文化

四、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9222)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三亚崖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冯区委副书记、区长

长:殷光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郭玄伟区政府副区长

赵小亮区政府副区长

黄啸威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局长

员:王锦武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智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区财政局副局长

解忠敬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胡兴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林海涛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苏运施区统计局局长

谭诗琪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华东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局长

麦永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大飞区教育局局长

张怀良区海洋水务局局长

崖州规划分局局长

崖州国土分局局长

李秀强区园林环卫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贾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解忠敬同志兼任。

、主要任务

(一)以流动人口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做好生活垃圾减量

1.编制《三亚市崖州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立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牵头部门。统筹指导、协调、调度、督查各部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责任单位:三亚崖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2.制定《三亚市崖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细则,强化垃圾产生者责任义务,约束垃圾收运者行为。以酒店、景区、学校、商场、美丽乡村为试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实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区园林环卫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教育局、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根据三亚市餐厨废弃物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设施规划、企业准入、许可审批、执法监管、法律责任的要求,加强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运、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园林环卫所,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4.编制《三亚市崖州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原则,强化建筑垃圾收运处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形成与当地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置能力,指导建筑垃圾按照成分分类;鼓励使用、推广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制定并提高再生产品替代使用比例,减少建筑垃圾消纳量,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到35%。(牵头单位:区园林环卫所,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5.制定推进快递绿色包装产品使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海南省加快推进快递绿色包装应用相关规定,基本实现快递业务绿色包装应用全覆盖,80%以上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城区的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回收容器或设立专门回收区域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6.制定大型酒店固体废物产生、处理和减量计划的申报制度。4星级及以上酒店依法提交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数据、固体废物减量计划,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牵头单位: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7.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目标和指标要求,结合酒店、景区、岛屿等产废特点,根据试点形成建设标准和模式,进行复制、推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崖州规划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8.创建“无废酒店”。支持企业开展绿色饭店建设,融入“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制定固体废物减量计划。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探究减少食物浪费、高质量回收餐饮垃圾、减少一次性洗漱用品使用的有效方法和激励措施。完成4星以上酒店开展“无废饭店”建设,促进绿色生活。(牵头单位: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9.创建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校园。将“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校园创建工作。以三亚市崖州区政府办公室为试点,探索形成绿色机关的实施细则,开展“无废城市”主题培训等活动,继续通过“政务协同办公云平台”推行无纸化办公,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食堂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实现餐厨垃圾、各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分类收储。探索形成绿色社区的建设样板,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民宿对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的引导作用。在国家绿色学校标准的基础上,强化“无废城市”普及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废物再利用等无废理念融入教学计划、展览、知识竞赛、定期参观环保教育基地等,培养学生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认同和参与。(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10.增加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以点代面,循序渐进,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增加配套垃圾分类垃圾桶、垃圾屋,运输车辆等,实现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根据各试点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2019年以党政机关、酒店、景区、学校、美丽乡村为试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逐步扩展到社区居委会(街道)。(牵头单位:区园林环卫所,配合单位: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教育局、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11.引导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落地,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发展,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崖州规划分局财政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12.生活垃圾转运站增设大件垃圾破碎机。在崖州区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增设大件垃圾破碎机,大件垃圾回收利用中心建成前,将大件垃圾进行破碎后焚烧处置。(牵头单位:区园林环卫所;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二)以白色污染为重点,以生态海岸为抓手,建设无废生态岛屿

13.制定三亚市崖州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工作方案。推进限制和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生产、销售和使用,减少塑料污染。2020年,全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14.根据多年近岸海域、沙滩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管理经验,完善海上环卫工作机制,组建或委托专业海上保洁队伍,开展近岸海域、沙滩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实现近岸海域、沙滩无明显漂浮及裸露垃圾;加强陆域海岸带200米范围的生活垃圾等整治工作;总结海洋垃圾治理实践和方案。(牵头单位:区园林环卫所,配合单位:崖州规划分局区海洋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15.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加强河道垃圾和固体废物堆放等专项整治,严格河湖执法管控入海垃圾,提升近岸海域海上环境卫生品质。(牵头单位:三亚市崖州区河长制办公室;完成时间:长期)

16.打造“无废岛屿”。以崖州中心渔港(港口)为优先示范,通过固体废物种类、数据和物质流分析,提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可行方案,探索形成建设无废生态岛屿的有效举措和模式。(牵头单位:区海洋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崖州国土分局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三)以园区建设为重点,以工业旅游为抓手,推动高质循环利用

17.加强建筑垃圾收运处一体化处理。形成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就近消纳处理、运输和产品资源化的全链条健全管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牵头单位:区园林环卫所,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18.有效提高厨余垃圾收集处理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实际管理需要,实行全区厨余垃圾全面到户规范收集,扩大全区厨余垃圾的处理能力,使全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最后统一运输至三亚市厨余垃圾一体化处理站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区园林环卫所,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9.建设废旧家电回收中心。负责废旧家电的收集、贮存和转运,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回收量增长15%。(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20.配合建设大件垃圾回收利用中心。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并配套建立大件垃圾收运预约平台。大件垃圾经适当拆解破碎后部分资源化利用,促进大件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减少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处置压力。(牵头单位:区园林环卫所;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21.配合建设园林垃圾处理厂。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园林垃圾处理厂,公园绿化垃圾就地就近粉碎回填利用,道路绿化垃圾在绿化树枝粉碎场粉碎后沤肥再利用或作为生物质燃料,实现园林垃圾就地消化处理,减缓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处置压力。(牵头单位:区园林环卫所;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22.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抽查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高校及研究机构实验室、医疗机构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提升危险废物管理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完成时间:长期)

23.配合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转运回收体系建设。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与国内知名铅酸电池生产企业合作,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负责任回收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基本形成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运体系。(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四)以生态农业为重点,以美丽乡村为抓手,加大农业污染治理

24.编制《三亚市崖州区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工作方案》。引进相关资质企业针对集中种植区域建立农膜回收点,并逐渐向分散型种植区域推广;研究依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按谁销售谁回收原则,逐步完善废弃农膜回收管理。提高地膜回收率至80%。(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5.建立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立、维护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提高数据统计能力,监控秸秆回收处理能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统计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26.实施绿色农业防控技术。以田洋农户、芒果园等为主要对象,派发灭虫灯、性引诱剂,进行带头示范性施用,减少5%的农药和化肥使用量。(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7.配合建设三亚市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中心。建设大中型有机肥和沼气能源综合利用中心,年生产2万吨有机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8.建设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小区)。建设国家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小区),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9.配合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1家,应对应急和非应急状态病死畜禽处理,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0.改造田洋农业农资废物收集点。对现有的田洋农业农资废物收集点进行改造,铺设防渗地面,增加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实现农业农资废物回收贮存规范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1.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使用降解膜,推动农药和农膜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五)以无废文化为重点,以国际平台为抓手,打造无废城市窗口

32.“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要求纳入全的宣传工作体系和旅游标准化学习培训。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全宣传工作重要内容,持续加强各行业、各部门“无废城市”建设教育培训。纳入全领导干部培训;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旅行社培训宣贯体系,实现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委宣传部、委组织部、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3.实施“旅游厕所革命”。完成接待人数较多的旅游景区、全精品旅游线路上旅游厕所、重点乡村旅游点、酒店、绿地公园、公共场所、车站、码头、服务区的旅游厕所建设与验收,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要求。(牵头单位: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4.休闲农业旅游项目建设。在休闲农业集中发展区修建农业生产展览馆廊,体现生态农业概念,推广绿色生活理念。(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崖州规划分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5.创建海洋垃圾环保教育基地。在梅联村等渔村建立海洋保护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市民、学生、游客参与海洋垃圾清理活动。(牵头单位:区海洋水务局,配合单位:教育局、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6.打造从车站、码头,到景区、酒店、商场的第一印象区。通过广告标语、多媒体等,多语言、多途径、广泛宣传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提高“无废城市”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牵头单位: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和金融发展局,配合部门: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亚市崖州区党委、政府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一部署。成立三亚市崖州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调动全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同时从实际出发,研究细化分阶段、分年度、分区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和月度报告制度。

(二)加强技术指导重视发挥政策、产业、技术等领域专家作用,定期组织专家团队,针对“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探讨研究解决方案。支持组建“产学研政”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平台,组织开展技术参观学习与对接,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转化落地。

(三)加强考核监督根据三亚市“无废城市”监督考核体系和评价指标,将建设指标和成效作为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和督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工作推动有力的部门或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拖沓的部门或个人予以惩戒,激发形成各方务实、担当、创新的工作作风。加强对建设试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实践证明不可行的任务清单,及时上报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和必要调整。

(四)加大资金支持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资金筹措方案、保障渠道和资金规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各部门根据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内容纳入下一年财政预算;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与相关部门建立绿色项目认证和共享机制,实施财政息贴和差别化授信政策,绿色股权融资,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发展产业基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项目,鼓励并帮助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级和辖区内的各项财政支持事项;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在重点污染监管企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五)强化宣传引导召开全动员大会,解读“无废城市”相关政策和建设理念。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将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等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及市民教育体系。充分利用户外大屏、景区宣传册、酒店电视节目以及网络、微信等媒体手段,全方位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无废城市”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包括游客在内的全民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绿色旅游饭店、绿色旅游景区、绿色商场、绿色学校、美丽乡村、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无废岛屿”等典型细胞工程,对“无废城市”构建方法进行推广,提升居民和游客对“无废城市”的认知和群众获得感,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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