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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关于印发《崖州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307-9/2020-0029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3-30
  • 发文字号:崖州府办〔2020〕37号
  • 发布日期:2020-03-3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关于印发《崖州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3-30 18:56:22

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崖州府办〔2020〕37号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崖州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崖州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崖州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我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海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琼环气字〔2019〕8号)三亚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三环函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二、清洁柴油车行动

(一)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

1.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不满足标准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金融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崖州交警大队)

2.严厉打击销售不达标车辆违法行为。在销售环节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抽查核验新生产销售车辆的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对销售的主要车(机)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60%。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OBD功能、尾气排放不达标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

3.建立完善监管联合执法模式。推行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列入监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依法予以处理或处罚。(牵头单位:崖州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

4.加大路查路检力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综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柴油车冒黑烟现象。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用6063代码依法予以处罚。(牵头单位:崖州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

5.大力开展排放监督抽测,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在我区重点路段、交通要道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特别应在大气污染冬春季期间加大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崖州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

6.强化维修单位监督管理。加快督促指导维修企业建立完善机动车维修治理档案制度,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依法依规对维修单位和机动车所有人予以严格处罚。(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

(四)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

7.采取措施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燃气车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强制报废。大力推广新能源货车,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柴油车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和精准定位系统。(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

(五)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

8.配合市一级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对柴油车排放开展全面的监控。积极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实现市、省、国家三级联网。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崖州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

三、清洁柴油机行动

(六)加强排放控制区划定和管控

9.2020年6月底前配合市级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冬春季期间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管理,提高船用燃料油硫含量控制要求。探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船舶。(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七)强化综合监督管理

11.配合里完成我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与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共享。施工单位应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12.强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船用燃料油使用监管,提高抽检率,打击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八)推动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

13.加快改造、补贴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相关改造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鼓励邮轮码头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四、清洁运输行动

(九)推进绿色运输

14.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除特殊用途外,全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全域快速交通主骨架和充电网络融合协同。(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清洁油品行动

(十)加快提升油气质量管控

15.全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深入开展储油罐、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回头看”,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加快推进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所有加油站气液比、密闭性、液阻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区生态环境局)

(十一)健全燃油及清净增效剂和车用尿素管理制度

16.开展燃油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依法取缔违法违规企业,对生产不合格油品的企业依法严格处罚,从源头保障油品质量。推进车用尿素和燃油清净增效剂信息公开。推进建立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档案。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和工矿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金融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十二)强化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

17.在生产、销售、储存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在液化天然气中非法添加液氮。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从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进行监督检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基本消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崖州交警大队商务金融发展局、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18.各部门是落实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各部门应明确工作重点,把控时间节点,逐项扎实推进。建立考核激励和容错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予以激励。对工作落实不力、任务完成不到位,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十四)健全环境信用体系

19.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施工单位、汽柴油及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等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信息,企业未依法依规落实重污染应急措施的信息,以及相关企业负责人信息,按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商务金融发展局)

(十五)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

20.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机动车污染危害和绿色货运的认识。充分利用《三亚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鼓励通过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冒黑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崖州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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