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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府办〔2020〕124号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崖州湾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
《崖州湾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补偿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崖州湾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补偿工作方案
为尽快开展并完成崖州湾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补偿工作,确保崖州湾海岸带虾塘、养殖水池清退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补偿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崖州湾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补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冯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贾鹏(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陈景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崖州分局局长)
解忠敬(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怀良(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世寰(区财政局局长)
孙波(区审计局局长)
孙继(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负责人)
所涉及的村(居)社区书记、主任
补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丈量工作组、审核组、现场出图组、现场制表组、资料管理组、资金协调组、数据统计组。办公室主任由孙继同志担任,成员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开展项目补偿工作的联系、协调、监督以及补偿情况汇总上报工作,确保补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丈量工作组
盐灶片区
组长:黎恩仲
成员:张漫、陈垂导、邓胜军、容雪琴、陈锋钊、
徐业渊、何书扬、陈永胜、麦富庭、高亮宽、
蔡万诚、麦琦
养生岛片区
组长:符先锋
成员:王景新、游宇卫、尹诗美、纪新涛、苏文迪、
林港、梁凯、黎成文、王明重、邢婷婷
镇海片区
组长:林明桑
成员:刘琦、王光平、林进宁、张豪曼、陈才忠、
苏文岳、张帆、陈达麟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项目内虾塘、养殖池、土地、青苗及附着物等的丈量工作,力争按时按量完成丈量任务。
(二)审核组
组长:金露影
标准审核人员:游秋建、颜广弟、熊金舟、王纪清、
金露影、黄瑞忠、卢家宽
数值审核人员:付红涛、欧金酉、郑优平、程洪、
蓝少荣、吉海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补偿表的数据审核、标准审核工作。
(三)现场出图组
组长:潘孝文
成员:林海、何子霖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项目地块的定点、上图。
(四)现场制表组
组长:邢圆圆
成员:陈兴丽、陈诗柔、林靓霞、倪旺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补偿单据的编制。
(五)资料管理组
组长:容文琳
成员:吴宝君、张树楣、张春菊、张夏璘、陈才震
工作职责:负责接收、归档补偿资料。
(六)资金协调组
组长:黄道腾
成员:王景月、蒙黎明、陈言达、符瑞敏、符兴民
工作职责:负责对接补偿款转账事宜。
(七)数据统计组
组长:陈孝珍
成员:符世浪、王瑞宜、钟玲
工作职责:负责统计补偿数据、制作报表并按时上报办公室。
(八)相关村(居)委会两委班子及小组成员相应成立协调小组,配合做好补偿工作。
(九)项目内的清表清运及管线迁改由项目中心作为业主负责实施,清表清运费用从项目补偿工作经费中列支,管线迁改费用从补偿款中列支。
二、补偿范围
本次补偿范围以崖州湾海岸带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范围为准,项目优先补偿禁养区海水养殖,待项目完成立项后开展养殖区海水养殖场补偿工作。
三、补偿标准
高位虾塘、低位虾塘参照《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的通知(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补偿(不赔偿水体),鲍鱼池、石斑鱼池等养殖水池参照评估价格补偿。
建设用地内的土地、青苗、房屋及附着物参照《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的通知(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把补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研究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组长、组员,层层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依法征地。各补偿工作组要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标准,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征地小组要加强横纵向的信息沟通,互相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