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州府办〔2021〕117号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取消、优化审批事项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崖州区结合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组织专人进行梳理,并形成了《区级层面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取消、优化审批事项清单》,其中涉及取消事项5项,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等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10项。
事项取消、优化审批服务后,各相关部门需按照国务院明确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继续加强监管,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扎实做好落实工作。涉及权力清单调整的,相关部门须根据本通知尽快完成相应调整,并通知门户网站想社会公布。
特此通知。
2021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