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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崖州区红岩队-抱古村建筑石料矿项目用地收回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307-9/2024-065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10-10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崖州区红岩队-抱古村建筑石料矿项目用地收回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10 17:50:21

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实施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收回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崖州区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回、开展收回土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三亚市崖州区红岩队-抱古村建筑石料矿项目用地位于三亚市崖州区,用地总面积约26.3632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拟收回国有土地26.3632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涉及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收回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收回)作为三亚市崖州区红岩队-抱古村建筑石料矿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采矿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10月23日开始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居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届时,请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收回)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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