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是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工作的规划和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有关财政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按职责权限提出全区税收政策建议和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按职责权限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政府性基金。做好全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四)组织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承担区级财政资金账户和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采购的监督实施。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对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监督管理。
(六)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本区重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本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监督执行《会计法》等会计规章制度;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财税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行为。组织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十)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898-88204895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崖州区政府大院财政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