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全称
三亚市崖州区水务林局
二、机构职能
区水务林业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水务、林业工作的规划和措施,研究推进水务、林业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水务、林业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全区重要流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监管用水控制。
(三)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产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等工作;指导相关领域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的建设;负责全区河道、水库等水域及岸线的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监管全区河道采砂工作;负责全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四)协助全区城区供水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安全饮水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协助监督、检查全区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水质、水管、水压),保障饮用水安全;参与城区供水与污水处理价格定价核准工作。按职责权限监管移动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维护,按职责权限负责农村污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五)按职责权限组织审查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水务工程招投标备案;指导、监督全区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建设。
(六)组织指导全区水务工程设施、水域、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按职责权限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河道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
(七)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
(八)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土流失的检测和综合治理;按职责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按职责权限指导全区水务的行政许可事项,调解处理水事纠纷;按职责权限指导实施相关领域执法检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十)指导全区水务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务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检测工作。
(十一)负责监测河湖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以及水土流失情况。
(十二)负责全区水务、林业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水务、林业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通报、评估。
(十三)负责林业防灾减灾及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协助组织实施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植物防疫检疫工作,防控疫情并协助组织扑灭。
(十四)负责全区林业资源监督保护和管理,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和湿地资源,组织指导全区公益林、商品林和花卉的培育管理,优化配置林业资源,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十五)组织指导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按职责权限组织指导森林、湿地、沿海防护林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按职责权限负责森林资源及湿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全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协助开展全球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和中转的储存、转运、抚育、交易、救护、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协助管理全区野生陆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以及开发经营利用。
(十七)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负责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良种选育推广;负责全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督;开展退耕(果、塘)还林还湿,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花卉产业发展工作。
(十八)按职责权限指导全区林业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仲裁;指导全区林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按职责权限指导实施相关领域执法检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十九)负责全区水务、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务林业局按职责权限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御规划、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及技术指导工作;按职责权限组织编制所在行政区域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利工程在防御洪水抗御旱灾期间的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利工程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运行考核;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防汛防风指挥系统工程和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和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区级总体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台风、水旱、森林火灾等防治工作;负责抗旱机井的管理和建设。
(二)与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务林业局负责水库干渠、水源枢纽的管理和建设。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渠和农田排沟的管理和建设,负责田洋排涝治理。
三、机构设置
三亚市崖州区水务林局不设内设职能机构。
四、办公地址
三亚市崖州区琼粤科技合作楼A1栋5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六、联系方式
0898-8826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