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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府〔2021〕32号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4.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崖州区“4.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你组报来的《崖州区“4.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关于对“4.6”人员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请示》(崖应急〔2021〕14号)收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性质定性和原因分析。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三、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各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此次“4.6”高处坠落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安全监管措施,严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等工作,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附件:崖州区“4.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关于“4.6”高处坠落事故情况报告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