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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府〔2021〕166号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10.28”科技城科创平台项目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区住建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规建处、区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崖州分局、区人社局、市公安局崖州分局、区总工会:
2021年10月28日下午7时10分左右,在三亚市崖州区科技城科创平台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导致现场1人死亡的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性质定性和原因分析。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三、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各单位要深刻吸取“10.28”科技城科创平台项目高处坠落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安全监管措施,严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等工作,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