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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解决大蛋四村征地安置规划留用地的建议
领衔代表: 詹才存

大蛋四村位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大学城)区域,并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省市重点项目规划范围内。自2008年创意产业园建设以来到现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的成立,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原创意产业园区)已征收我村的土地约7000亩,失地已达到79.5%,剩余20.5%的土地大部分是村民居住区和少数耕地。

为加快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项目建设和三亚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进而征收我村全部土地和整村搬迁安置,引发的相关问题也日益增多,由于项目不断推进,我村失地村民数量不断攀升,村庄搬迁急也提上日程。随着人口不断增多,耕地越来越少,因我村有85%以上的村民都是靠土地耕种务农维持生活的,现在能耕种的土地少之又少,生活和收入得不到保障,周边区域就业岗位供给不足加上大部分村民文化水平低,创业就业和收入生计等问题急需解决。

建议:

根据《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第十三条规定》、《海南省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办法(琼府办〔2012〕97号)》、《三亚市征地拆迁安置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4〕102号)》以及2020年崖州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的加快推动崖州湾科技城建设,保障被征拆村级预留地。遵循失地不失留用地的原则和满足村民今后生计的共同意愿,将不超过被征土地总面积的5%到8%作为留用地给我村发展建设。政府应先给我村村民规划出留用地为我村的集体经济建设用地,以解决我村村民在征地失地后生活得到可持续发展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长远发展的保障,加快推进科技城项目征拆工作,缓解征地各类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同时可以共享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发展红利。

为维护我村村民的合法权益,让我村村民得到居家、创业、就业环境和长远生活保障,我村留用地可以采用留用地租赁经营和与政府或企业合作开发模式,从而可以促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与我村留用地的区域协调发展依托科技城的发展优势,带动和激发我村留用地的创业、就业及市场营商主体活力。让我村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做出应有的贡献,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和美好新崖州建设添砖加瓦。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分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崖州规划服务中心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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