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20〕21号)和《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办公室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崖州办发〔2020〕46号)要求,我区将区农业农村局的16个行政许可事项、区教育局的18个行政许可事项、区人社局的2个行政许可事项,共36个行政许可类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将区农业农村局的16个行政许可事项、区教育局的18个行政许可事项、区人社局的2个行政许可事项,共36个行政许可类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并启用“三亚市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此次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进行审批。凡涉及《崖州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第一批划转事项目录》(详见附件)中确定的划转事项,一律停止使用原审批专用章。
二、受理地点:三亚市崖州区政府人社大楼二楼政务服务中心
三、咨询电话:0898-88704270
特此公告。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