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通知公告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通知

【字体: 打印
2021-08-24 11:12 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

分配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三亚市崖州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三亚市崖州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

分配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三财农〔2021〕81号)文件,三亚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为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参照《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农规〔2021〕10号)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和严格管理资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促进我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实现乡村振兴。

二、资金分配计划

计划安排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合计350万元,重点支持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和完善北岭村、长山村、拱北村等3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现编制《三亚市崖州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详见附件一),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业发展

1、安排资金175万元,用于三亚南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产业项目种植牛奶莲雾和百香果,吸收本地劳力稳定就业,加速崖州区以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

项目建设和经营由三亚南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抱古村委会、北岭村委会、赤草村委会、凤岭村委会以175万元资金(其中抱古村87.5万元、北岭村38.5万元、赤草村24.5万元、凤岭村24.5万元)与三亚南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本金收回方式,明确年分红比例以及其它合作事项,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2、安排资金29.4万元,用于2021年生产发展奖励项目。对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2020年度家庭经营纯收入(不含加入经营主体的分红收入)达4000元以上(含)的294户脱贫户每户奖励1000元。鼓励和支持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积极发展生产,激发建档立卡户内生动力。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安排资金25万元用于拱北村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预算约29.72万元主要建设三亚市崖州区拱北村入户道路7条路,配套建设一定的排水排污设施。道路长度合计约300米,宽度3米-3.5米。

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

2、计划安排资金25.6万元用于建设北岭村委会落基水库副坝道路硬板化工程。工程预算约34.8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落基水库主坝道路硬板化,宽度3.0m,长度70m;落基水库副坝道路硬板化,宽度3.0m,长度258m。

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

3、计划安排资金70万元用于长山村定其园水库上游至肉牛养殖场机耕路升级改造工程。工程预算约114.1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长山村定其园水库上游至肉牛养殖场机耕路硬板化改造现状泥结石道路840米,宽度4.5米,完善当地群众生产条件,有利于定其园水库防汛工作,改善肉牛繁育产业配套交通设施。

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

4、计划安排资金25万元用于续建项目:三亚市崖州区赤草村和北岭村道路硬板化工程项目。该项目预算483.903518万元,已安排325万元(中央资金),计划调出25万元(中央资金)用于产业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赤草村道路硬化3.25公里,宽4米;北岭村道路硬板化1.184公里,宽4米。该项目现已开工。

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业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尽职履责,全过程组织做好项目的实施、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农规〔202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文件要求,落实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同时,要做好项目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资料要及时收集,确保项目归档资料能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要主动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出现资金支出进度滞后局面。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四)落实资金后续保障。计划安排的项目,如建设资金不足,不足部分从后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或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区财政局申请,区财政局予以优先统筹安排。


附件1:三亚市崖州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49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5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