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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区金色家园安居房第三轮空余房源预申报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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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1 17:03 崖州区人民政府

崖州区金色家园安居型商品住房第一轮选房结束,因部分申请人不具备还款能力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尚有空余房源。现启动空余房源预申报工作。

预申报对象

符合第一轮/第二轮申报资格的基层教师、医务人员、从业居民及引进人才仍可在本轮继续申报(第一轮已参加摇号的申请人,放弃签订确认书的,不予受理申请),此外预申报对象如下:

(一)2020年4月28日前已在三亚市落户的,申请人在三亚从业且在三亚市有社保或者个税缴纳记录,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3平方米。

(二)2020年4月28日后在三亚市落户的,申请人在三亚市从业且在三亚市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3平方米。

(三)未在三亚市落户,申请人在三亚市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四)申请人现有唯一住房属于《三亚市崖城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划定的核心保护区域住房、列入《三亚市崖城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受保护的历史建筑、以及列入三亚市第三次文物普查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且被鉴定为C、D级危房,其住房拥有者能申请一套安居房。

(五)在三亚市从业的引进人才。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和《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崖州金色家园安居型商品住房申报审核方案>的通知》(崖州府办〔2021〕108号)执行。

增补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二)具体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1)扫描二维码注册。

(2)进入申报小程序填写个人信息。

(3)根据指引进行申报材料上传(其中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是否享受过政策性住房证明延迟到11月28日前提交)。

(4)上传结束等待后台审核。

2.线下申报

申请人关注“古韵崖州”公众号,下载《崖州金色家园安居房申报表》,填写崖州科技城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址:三亚市崖州大道保利青椰广场二楼202)社会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交材料,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三)审核

三亚市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次预申报的审核工作,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科技城大社区等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并积极主动做好上级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三亚市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合格名单公示3天。

房源分配

根据预申报的人数情况,制定选房资格方案,优先满足在崖州从业人群需求。通过审核但未选中的人员纳入崖州片区后续安居房项目的分配计划。

其他规定

社保、个税、落户时间、居住时间等计算截止至本方案申报截止时间。未尽事宜及其他相关规定,参照《崖州金色家园安居型商品住房申报审核方案》执行。

附件:

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

2.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

3.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崖州金色家园安居型商品住房申报审核方案》的通知(崖州府办〔2021〕108号)

4.崖州金色家园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

5.崖州区金色家园安居房空余房源预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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