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电摩”“电自”“非标电动车”未上牌将被拖移
近日,记者从三亚交警处获悉,1月4日起“电摩”(电动两轮摩托车)“电自”(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非新国标电动车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三亚交警将一律拖移至上牌点强制进行注册上牌。
据了解,“电摩”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车辆。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30元罚款的处罚。如现场可提供发票、合格证,交警将引导、拖移车辆前往附近上牌点进行注册登记,无法提供车辆来源证明、具有盗抢嫌疑的车辆,交警将一律暂扣车辆处理。
本报讯(记者刘盈盈通讯员张海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