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经济的决策部署,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拟在三亚全球生物谷内建设国家三角梅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将使用到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作为国家三角梅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用地。崖州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用地上的清点青苗、丈量地上附着物、丈量土地面积等土地补偿审核以及土地补偿工作。现将拟使用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三角梅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宗项目用地位于崖州区内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0亩,规划建设包括:种质资源保存区,核心种质区,DUS测试区,种质创新区,自创种质展示区,应用展示区,实验用房,管理用房以及道路等配套工程。
三、拟用地补偿标准
项目用地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测算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规〔2021〕25号)规定执行。
四、拟使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告知书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登记。
五、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部门的调查为准。
六、自本告知书下达之日起,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后果自负。
特此告知。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