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三亚市崖州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第85项措施(序号8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85):2024年休渔期及开渔后,崖州区政府联合崖州中心渔港运营管理单位,对港池“废旧弃船”及疑似“僵尸船”进行摸底排查,港池内共有47艘“废旧弃船”及疑似“僵尸船”。已按照船舶清理程序,公示后将未被认领船舶予以拖离崖州中心渔港港池。 |
整改牵头单位 |
崖州区党委和政府 |
整改时限 |
2024年底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安传俊、13158976016 |
整改完成情况 |
按照船舶清理程序,崖州区政府于2024年11月8日发布了第三批认领公告,11月25日公示期结束,已有29艘被相关责任人认领,均已恢复正常作业或已离港;18艘未被认领船舶,崖州区政府联合市综合执法部门组织拖船吊车等工具,已全部拖离港池,并吊装到崖州区“三无”船舶扣没场,其中14艘已完成拆解,剩余4艘待市综合执法部门统一拆解。 |
验收意见 |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已同意验收。 |
工作成效 |
崖州区政府按照“不漏一船”的原则,组织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崖州分局、中心渔港经营方港湾公司等单位和部门,通过加大巡航,逐艘摸排的工作思路,全面掌握了中心渔港僵尸船只情况,严格按照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任务要求,崖州区通过电话联系,政府公告等多种形式,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认领,无人认领和违法违规船舶(“三无”船舶等),崖州区政府予以没收和拆解,现已完成“排查港池僵尸船只,并进行清理”的任务。有力维护辖区水域清洁,保障水上通航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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