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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现公布三亚市崖州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崖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市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市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功能作用。及时更新和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政策解读,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持续完善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使得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针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民生实事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发布疫情最新动态、工作措施等,全面真实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加强公共卫生知识传播,累计发布疫情信息130条。
2020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0条。依法公开2020年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36件。全面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领导姓名、照片、简历、分工、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崖州区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按时发布崖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崖州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5件。发布动态信息606条,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79条,发布解读信息24条;全年发布微信897条。及时更新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信息,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区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为社会公众向区政府机关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登记台账,统一文书模板,申请接收、审查、答复、归档实现全流程全环节规范。实现全区依申请统一受理入口和统一办理功能,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原则,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尽可能满足公众知情权。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0年,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8件(含已主动公开、同意公开和同意部分公开);不属于本机关公开2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4件;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规范发布。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公开属性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区政府公文的公开比例。二是规范平台。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严格页面设计、栏目名称、字号字段等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根据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均为政府机关单位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并相应优化更新了各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和维护,督促全区政府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保障区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安排有专人维护政府网站的工作。根据省、市政府工作要求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集中发布。同时,按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与督促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并结合市里给各单位职责不同分类下发的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机构建设,推动各部门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督促各部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并定期督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7 |
61 |
154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3 |
42 |
202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5 |
46 |
409 |
|
行政强制 |
16 |
17 |
1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69 |
44738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公开工作质效有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管理基础还不够扎实,政策解读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平台建设还需加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需进一步深化,多数单位对于新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把握不准,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对基层公开工作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还需加强。
2021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组织各部门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办理规范,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工作全面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