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深海科技城安置区(三期)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3〕166号)及该项目实际征拆工作需要,有序、高效地完成三亚崖州湾深海科技城安置区(三期)项目征地补偿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仅适用三亚崖州湾深海科技城安置区(三期)项目规划范围内青苗、房屋及附着物的补偿事宜。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
成立补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征地工作组、执法组、审核组、出图组、制表组、督导统计组、资金保障组、资料管理组、项目测绘服务组、安置审核组、现场办公组、项目综合协调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加强协作,提高效率。
(二)补偿标准
参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的通知(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崖州府〔2020〕11号)等补偿标准文件补偿。
(三)项目规划面积
明确项目规划面积
(四)工作要求
对各工作小组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准确、高效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