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崖州区2024年度区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三亚市崖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4月7日起,对崖州区2024年度区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本次审计以2024年度的财政预算、决算及报告等有关材料为基础,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审计涵盖了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等。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及延伸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三亚市崖州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区财政局是区级一级预算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不设内部职能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和会计管理、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财政公共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卫生健康支出、国有资产监督,税收收入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参与拟订本区重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等职能。
2024年度全区财政预算及执行基本情况
1.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全区预算收入172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15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333万元、转移性收入78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5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1万元,其他收入856万元。2024年全区预算收入完成429133万元,完成预算的248.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17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4万元。
2024年全区预算支出172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1万元,单位资金856万元。2024年全区预算支出完成429133万元,完成预算的248.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17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714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4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3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1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2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246万元,调入资金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33万元。同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411万元,减少1.20%。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7143万元,其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5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4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644万元,年终结余10442万元,同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411万元,减少1.20%。
3.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171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9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收入1047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2100万元,同比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82544万元,增加193%。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4171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38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2万元,年终结余17453万元,同比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2544万元,增加193%。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4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万元。同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6万元。增加75.64%。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74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85万元,年终无结余。同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6万元,增加75.64%。
5.“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8.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23万元,公务接待费14.24万元。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8.47万元持平。
2024年全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用支出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同比202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7万元,增加8.51%。
6.税收收入占比情况。
2024年全区税收收入预算收入77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150万元的49%,占全区预算收入172874万元的44.82%,同比2023年税收收入预算57616万元,增加34.49%。
2024年全区税收实际收入76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收入187143万元的40.79% ,占全区实际预算收入429133万元的17.79%。同比2023年税收收入实际收入69025万元,增加10.60%。
二、审计评价
2024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总体要求,紧扣“1+3+2”工作体系和全区二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开源节流保重点办大事,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区财政局在执行本级预算过程中仍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未支出的盘活资金形成二次沉淀、超预算配置资产、绩效虚假评价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2024年度本级政府预决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1.32个预算单位55条指标执行率低于20%,涉及未支付金额21541.21万元。
截至2024年底,区项目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等32个预算单位55条指标的执行率低于20%,其中,预算数22101.94万元,支出数560.73万元,未支出数21541.21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2018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的规定,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区财政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2.上年结余指标的存量资金超过3月31日未完成支出,涉及金额419.02万元。
经查阅,截至2024年底,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寰岛实验中学、区旅文局等5个预算单位8条上年结余指标的存量资金超过3月31日未完成支出。其中,预算数2180.60万元,支出数1761.58万元,未支出数419.02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海南省省本级结余结转指标管理办法》(琼财〔2017〕1422号)第七条“项目支出结余结转指标管理(一)当年结余结转指标管理 1.除项目已正式启动、且需要在下年度3月底前支出的指标外,财政当年结余结转指标年底清理时,原则上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的规定,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区财政局应加强上年结余资金的预算编制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盘活存量资金未及时支出912.47万元,形成二次沉淀。
区财政局回收盘活存量资金已分配3849.78万元,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支付2937.31万元,剩余912.47万元尚未支出,形成二次沉淀。
上述做法,不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的通知》(琼府〔2015〕52号)第三条“ (一)……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不仅要短期见成效,更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的规定,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区财政局应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加强项目监管,及时分配存量资金,避免资金出现二次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未收回,涉及金额4.76万元。
截至2024年底,区财政局对区农业农村局的革命老区补助资金项目的结转资金两年以上未收回。其中,预算数7.85万元,支出数3.09万元,未支数4.76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第(七)条“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区财政局应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避免结转结余资金闲置在预算单位账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5.会计核实不规范,少记培训费3.17万元。
经审查,4个预算单位少记培训费,涉及金额3.17万元。其中,区寰岛实验中学少记培训费2.05万元、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少记培训费0.16万元、区教育局少记培训费0.66万元、区水务局少记培训费0.3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第十一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财政局应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规定,规范核算培训费支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截留生育津贴、专户利息等款项3.7万元未上缴财政。
截至2024年底,区人社局截留生育津贴、专户利息等款项3.7万元未上缴财政。其中,生育津贴3.23万元、专户利息0.47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五十六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财政局应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及时督促预算单位足额上缴,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财政资金。
该问题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
7.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规范。
(1)6个预算单位9个项目存在虚假评价,涉及未支出金额1293.27万元。
经查,区港二幼儿园等6个预算单位9个项目存在虚假评价,涉及未支出金额1293.27万元。(详见附表1)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第五条关于“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一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加强各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管理,做到实事求是,避免类似项目存在虚假评价,要完善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的有关内控制度,避免绩效评价工作流于形式。
(2)3个预算单位8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经查,区海棠幼儿园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等3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区寰岛实验中学的教育教学事务等2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区三公里小学的午休午托经费等3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详见附表2)
上述做法,不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琼财绩〔2024〕190号 四、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二)部门评价 时间要求: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应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涉密项目按密件管理流程以纸质形式报送省财政厅备案)”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加强各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管理。
(3)2个非预算单位使用的财政资金未纳入绩效考核,涉及金额4432.36万元。
经查,2024年,三亚琼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三亚市崖州区公共保鲜冷藏库项目使用财政资金1100万元;区城投资公司的南山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南山岭森林修复与水土保持项目分别使用财政资金793.56万元、2538.80万元。上述2个非预算单位使用的财政资金未纳入绩效考核,涉及金额4432.36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海南省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琼财绩〔2010〕2475号的第七条:“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对非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项目纳入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财政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8.购置摄像机的配件超标准7.05万元。
经查,区委宣传部购置摄像机的配件超标准7.05万元。2024年,区委宣传部购置摄像机及配件总价格为9.76万元,其摄像机1台2.71万元,索尼镜头、尼康镜头等9件配件7.05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琼财资〔2018〕1315号)第三条“……(二)单位其他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摄像机,每个单位可配备1-2台,价格不超过30000元,使用年限6年以上”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财政局未严格执行《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相关要求,且该摄像机的相关配件并无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存在监管不到位,应当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决算编制情况管理。建议区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强规范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督促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建议区财政局应加强预算执行分析,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及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合理安排项目预算,督促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有序推进项目进度,严禁预算项目空转,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加强项目监管,及时分配存量资金,避免资金出现二次沉淀。
(三)严格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区财政局应严格按照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执行,举一反三,严禁资产超标准配置批复;建议应继续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督促各预算单位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收入,不得截留财政资金。
(四)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监管。建议区财政局应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管理,做到实事求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报告有关内容,三亚市崖州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处理(处罚)或改进意见,详见《审计发现问题清单》(附件1)。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请区财政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根据整改明细表中分类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三亚市崖州区审计局,同时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三亚市崖州区审计局将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