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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三亚市加力扩围支持汽车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 索 引 号: MB153751-2/2025-0506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3-12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三亚市加力扩围支持汽车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03-12 16:36:35

崖州区商务局

三亚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2025年三亚市加力扩围支持汽车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25年千方百计实现一季度扩消费保“开门红”行动方案》(三府办〔2025〕22号),现将《2025年三亚市加力扩围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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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三亚市加力扩围支持汽车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2025年千方百计实现一季度扩消费保“开门红”行动方案》,加力推动我市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大宗消费,特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5年2月9日至3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三亚市区域内的汽车经销企业(企业名单以主办方公布的为准,详见三亚放心游相关申请页面)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可享受汽车购新补贴支持,具体标准如下:

车辆价格在12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车辆价格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补贴6000元;车辆价格在3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补贴8000元;车辆价格在5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车辆价格以汽车经销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格(含税)为准。

二、补贴对象

申请汽车购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购车时间:新购乘用车新车的购买日期应在2025年2月9日至3月31日之间,以汽车经销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二)上牌时间:新购乘用车新车应于2025年4月15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国内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时间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如因申报材料不齐全、填写信息不准确、上传相关证件不清晰或无法识别等情况,审核人员有权驳回申请,购车人需重新上传材料。

(二)申报方式

本次活动通过“三亚放心游”平台公众号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进入“三亚放心游”官方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活动专区”--“汽车换新补贴”--“我要申请”;

3.按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三)申报提交材料

申请补贴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2.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

3.所购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

4.所购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5.所购新车上牌后的车身照片(含车牌号);

6.《信用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均可);

7.购车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银联卡)卡面照片(用于接收补贴资金);

8.购车人本人手机号码(确保可正常通信)。

特别说明:参与活动的购车人实名信息、实际车辆注册人身份信息、个人购车发票抬头信息须保持一致,购车发票“销货单位名称”须与实际销货商户名(汽车经销企业)保持一致。不允许代领,代领视为放弃此次汽车补贴活动。

(四)审核

市商务局在申报结束后统一组织审核,按照购车人上传材料首次提交成功时间为准,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审核期间,购车人可登录“三亚放心游”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进度。

(五)补贴发放

鉴于补贴资金额度有限,经审核通过后,将按照购车人申请材料最终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分批次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请购车人谨防诈骗,不要点击任何无关链接。

对审核通过的名单,将联合相关部门核实车辆信息。如发现申领信息和图片存在造假,将取消购车人活动参与资格,并回收购车人获得的补贴资金,对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二)因补贴数量有限,符合申请条件的车主应尽快提交申领材料,补贴先领先得,领完即活动结束。申领人应严格按要求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是手机号、收款账号等),避免因格式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三)购车人在申请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内,未上传完整齐全的申请材料或所购车辆未上牌的,视为主动放弃参与汽车补贴活动。申领人应及时关注“三亚放心游”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提示,如资料不全,应及时根据平台信息提示进行修改完善及补充上传。

(四)申领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利用不正当手段或规则漏洞等方式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拒绝其今后参加本单位主办的任何优惠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对接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确保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车能够及时完成保险出单。

(六)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不得擅自涨价或通过捆绑销售方式变相涨价。如有上述行为,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对恶意刷单、利用规则漏洞等不正当手段套利的,银联和主办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拒绝其今后参加本单位主办的任何优惠活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活动期间,如因汽车经销企业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开错发票、刷错设备、填错信息等),或开具的发票“销货单位名称”与实际销货商户名不一致,或“销货单位名称”不在三亚区域内等情况,导致购车人无法参与活动,由企业、购车人自行负责。

(八)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提供的商品及附属产品应符合相关生产标准、部门规章和法律法规规定。因产品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纠纷,由该企业负责解决。

(九)三亚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实时监测补贴活动情况。如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正常因素造成活动补贴资金异常增长、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有权提前终止活动,届时将另发公告通知。

(十)购车人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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