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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 索 引 号: 32406530-2/2021-0007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1-05-17
  • 发文字号: 崖卫健〔2021〕55号
  • 发布日期: 2021-05-1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1-05-18 15:06:30

崖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我国本土疫情出现反复,多地出现局部性聚集性疫情,又出现了高风险地区,现要求全区各级医疗卫生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1.严禁未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医疗机构;

2.严禁未测量体温进入医疗机构;

3.严禁未查验健康码进入医疗机构;

4.严禁不询问流行病学史进入医疗机构;

5.严禁医务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执业;

6.严禁虚报、瞒报、漏报、谎报发热患者信息;

7.严禁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留诊发热患者;

8.严禁违反医院感染等疫情防控规定。

各医疗卫生机构若发现发热患者,要登记患者信息,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引导患者到崖城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将发热患者信息上报到辖区卫生院或区卫健委,不得留诊发热患者。对违反规定私自留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及列入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造成疫情传播的,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亚市崖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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