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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崖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的通知
  • 索 引 号:32406530-2/2021-0008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崖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10-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1-10-0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0-01 16:12:49

崖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崖州区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二、检测频次

未收治新冠肺炎病例的定点医院及普通医疗机构中口腔、呼吸、感染、新冠标本检测实验室等风险较高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单检,1次/周;未收治新冠肺炎病例的定点医院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口腔、呼吸、感染、新冠标本检测实验室等风险较高岗位外的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单检,1次/14天。

三、检测地点

崖州动车站、崖城卫生院。

四、检测时间

崖州动车站:08:00-19:00,崖城卫生院:19:00-08:00。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人员按照要求根据所在岗位类别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以备检查。

(二)对因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职、不落实核酸检测工作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所有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及手机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并告知采样信息登记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核酸检测期间,请全体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拥挤。

 

 

 

                      三亚市崖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钟梅;联系电话:1397665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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