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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审批复〔2022〕34号
三亚市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同意设立海南琴歌墨舞文化艺术
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海南琴歌墨舞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琼教法〔2018〕144号)文件精神,经现场勘察、专家评议和资料审核,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已具备正式设立条件,同意设立海南琴歌墨舞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具体批复如下:
一、审批规模
(一)海南琴歌墨舞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单位性质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其办学规模为200人次,每班不得超过15人,办学内容为非学科类培训。
(二)举办者、校长、地址和办学许可证号如下:
举办者:胡凤军
校 长:麦传怀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临高村保港路26号
办学许可证号:146020070422031
二、相关要求
(一)今后如变更名称、校址、举办者、校长,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均应报区教育局批准,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4年后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到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二)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报请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望上述机构设立后,依法办学,健全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水平和特色,为我区教育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亚市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亚市崖州区教育局